-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个人资料表(清楚填写、本人签名)
2. 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如有旧护照也需要提供。
3. 相片1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4.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5. 在职证明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何时在何处工作,职务,收入,单位有效电话)并请提供2张空白抬头纸(盖公章、领导签字)。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如为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在读证明。
6.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需年检)。
7.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的复印件。
8. 如果申请多次,还需提供多次理由书。
二、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邀请信(招聘理由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停留日程表(滞在表,请尽可能详细制作。)
(3)身元保证书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4)邀请机关的资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级别以上的人时需要在职证明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
(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
(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公司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b、没有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1)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3)大学教授或者准教授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
根据审查的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记以外材料。
日本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地铁路线:
乘坐地铁10号线,到亮马桥站下车B出口,直行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公交路线:
运通107,402,413,418,419,420,503,516,688,701,707,905,955,985路在燕莎桥东站下车,往东直行,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自驾车路线:
燕莎桥东,第一个十字路口往北行驶至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恒基国际大厦(美国使馆北门)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签证专线:010-65933026 / 010-65935339
E-MAIL : bjusvs@yeah.net
网 址 :www.bjusvs.com
扫
码
关
注
微
信
公
众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