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为赴美留学人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类别。"F" 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 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当您被接收后,学校会为您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您前来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该表格。
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有能力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进入美国并短暂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已建立的学术机构完成学业。另外,申请人还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上学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1.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一张照片: 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
3.签证预约确认信: 上面所注的所有信息必须与证件及表格信息一致。
4.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60 。
5.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
6.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
7.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8.资金证明: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
9.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您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10.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11.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 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12.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 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北京赴外签证咨询服务大厅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美国留学签证(F1)
地铁路线:
乘坐地铁10号线,到亮马桥站下车B出口,直行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公交路线:
运通107,402,413,418,419,420,503,516,688,701,707,905,955,985路在燕莎桥东站下车,往东直行,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自驾车路线:
燕莎桥东,第一个十字路口往北行驶至美国使馆北门100米至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恒基国际大厦(美国使馆北门)新恒基国际大厦2层217
签证专线:010-65933026 / 010-65935339
E-MAIL : bjusvs@yeah.net
网 址 :www.bjusv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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